心理療法在我國古代就已了解精神因素在腫瘤發(fā)生、發(fā)展過程中的作用。多數(shù)病人在發(fā)現(xiàn)癌癥之后,思想上受到很大打擊,恐懼、氣憤、失望等情緒接踵而至,在整個治療過程中,治療效果受到嚴重影響。在臨床工作中,可以明顯看到,相同條件的病人,有人“想得開”,有著與疾病作斗爭的堅強意志,往往比那些被癌癥嚇得不知所措的病人治療效果要好得多。如果精神先垮,治療再好也達不到應有療效。當然,正確地及時地診斷和治療,在取得效果的情況下,又會反過來增強信心,有益治療。所以說,情緒既可以致癌,也可以治癌。
對于能夠正確對待疾病、意志堅強的人,應該把病情告訴他,使病人能夠密切配合治療,不論是手術治療,還是作放療、化療以及其它療法,不管醫(yī)生和家屬是怎樣計劃安排的,最終還要取得病人自己的同意和合作才能進行。當然要做到這一點也不是容易的,需要具備正確的態(tài)度,堅強的意志;要客觀地了解病情,做到知己知彼;要權衡利弊,把握時機;要實事求是,尊重科學的客觀規(guī)律。醫(yī)護人員、家屬、社會的密切關懷,才能做到這一點。
強烈的求生欲望與意志是抗癌的巨大動力。當人們在生命受到威脅時,有一種求生的本能。有時,病人的意志可以成為決定生命長短、影響生存的關鍵因素。